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市劲德电源科技公司圈占消火栓被开万元罚单

2014-12-05 10:07  郑与国 林益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来,莆田市劲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圈占车间内多个消火栓,被依法处于15000元的重罚,目前隐患整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11月26日,城厢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对位于城厢区华亭镇西沙村的莆田市劲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车间内多个消火栓被铁丝、栅栏等障碍“圈禁”遮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违者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被遮挡的消火栓无法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极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

鉴于检查发现的情况,该生产车间圈占的室内消防栓清理改造需要时间,属于不能立即改正,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大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莆田市劲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工作中,大队监督人员还对公司责任人进行了消防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莆田晚报 郑与国 林益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