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四川男子网上购弓弩 仅为射杀煮食流浪狗?

2014-12-08 14:36  陈艳艳 黄慧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违法人员李某元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已被行政处罚。

1把“弩”、1把仿真枪和数支装有毒液的短箭

东南网莆田12月8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黄慧君)近日,莆田荔城黄石派出所在入户清查出租房、流动人口过程中,在水南村卢坑一出租房抓获一名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嫌疑人李某元(男,37岁,四川人),并在其出租房内查到1把“弩”、1把仿真枪以及数支装有毒液的短箭。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李某元称,其是在网上购买的该“弩”,并于两个月前,使用该弩在该镇水南村一垃圾堆射杀了一条流浪狗,随后将该流浪狗带回家中煮食。目前,违法人员李某元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已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弓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近期在外省多地已经发生过多起毒箭伤人案件。该案件的查处和相关器具的收缴,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