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暴力抗拒“两违”执法 莆田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批捕

2014-12-11 15:10  陈艳艳 林婧 何晶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林婧 何晶晶)日前,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暴力抗拒“两违”执法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伟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1月27日14时许,莆田秀屿区笏石镇政府“两违办”工作人员林某华等人,按照上级政府部署要求,前往位于笏石镇丙仑村仁洋自然村进行“两违”执法。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伟、同案人陈某国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搭建房屋。林某华等人表明执法身份后要求两人停止施工,但两人态度恶劣不肯配合。

当被害人方某仙准备走进房屋执法时,犯罪嫌疑人陈某伟从二楼拿起两块机砖朝其砸去,致使其头部和背部受伤。被害人林某华等人准备进屋阻止时,同案人陈某国拿起一把锄头朝林某华打过去,打到其左手,后两人相互拉扯锄头,拉扯中双方都倒在地上,陈某国用拳头朝林某华左眼部打了一拳。被害人徐某松过去阻止时,陈某国就回头用手朝徐某松左眼部也打了一拳。这时陈某伟从二楼冲下来,拿起一把圆头锤向现场执法人员胡乱挥舞,将被害人吴某彬背部打伤。经鉴定,四名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属于轻微伤。

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伟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两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