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秀屿区 > 正文 |
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日前,各地农村医疗保险开始统一缴费。昨日,莆田秀屿区埭头镇黄瓜村几位村民反映,他们到村委会交钱办医保时,被村干部强制要求交10元钱购买小额人身保险,不然不让办医保。当地村委会否认此事,并称是村民误会了。 村民:村干部亲属卖保险怀疑与此有关系 埭头镇黄瓜村一吴姓村民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到当地村委会交2015年的农村医疗保险费用,包片的村干部说要交100元,之后他收到了两张收据,一张是90元的农村医疗保险收据,另一张则是10元的小额人身保险收据。“村干部事先根本没问我要不要买,就强行开了小额人身保险的收据,还称这是秀屿区统一的规定,如果不交钱的话,就办不了农村医保。”这位村民说,虽然10块钱是小数目,但村干部的强制行为明显不妥。另一位村民林先生介绍,黄瓜村村支书的外甥是这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他怀疑村干部统一要求大家买保险与此有关。 村支书:未强制购买 黄瓜村支部书记林国民表示,他的一名亲戚确实在保险公司上班,但与这次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没任何关系。“前段时间,秀屿区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林国民说,购买保险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自愿购买。他还透露,黄瓜村共有6000多人,80%以上的村民都愿意参加小额人身保险。 记者了解到,上个月,秀屿区政府办公室确实下发了一份《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凡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作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被保人,投保期限为一年。小额人身保险保险费为10元/人·年,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额10000元,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对应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10000元。秀屿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购买小额人身保险作为补充保险,是自愿性质的,不能强制购买,如村委会违规收费,可向镇政府投诉。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