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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副驾乘客不系安全带 车主将被罚100元

2014-12-18 15:37  陈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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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出租车或者私家车的乘客不系安全带,驾驶人会被扣分吗?”昨日,记者在咨询警方后获悉,副驾驶座上,乘客不系安全带,将被罚10元,而的哥或者私家车车主则会被罚100元,但不会记分。值得一提的是,私家车车内后视镜上若悬挂装饰品,一旦被民警发现,也将被处以20元罚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几个出租车停靠点,随机采访了10名打车乘客。乘客被问到乘坐出租车是否会系安全带时,答案均是否定的。此外,部分的哥也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不方便”、“不习惯”。采访中,这是记者听到最多的回复。“出租车内卫生环境差,那条安全带看上去很脏,不想系。”在公交东站,准备打车的林女士告诉记者,打的系安全带很麻烦,没必要。

多名出租车司机也表示,他们也没有要求乘客系安全带的权利,最多只能提醒他们,不能强制要求,否则乘客会不高兴。

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哥会不会被扣分?记者向警方进行了求证。

“乘客和司机都要被罚款,但不会记分。”镇海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租车副驾驶座上,如果乘客不系安全带,被高清探头拍下,则被处以10元罚款,而该出租车的所有者也会被罚100元,但不会记分。

此外,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包括在驾驶室后窗放置枕头等,会影响驾驶人对路况的观察,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明文禁止上述行为,其处罚标准为警告或罚款20元,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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