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莆仙大剧院前,人行道被无证破路 东南网12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文/图)近日,有市民致电海都,位于莆仙大剧院广场的延寿路一侧人行道,有施工单位在破路,却没有建设围挡。昨日,记者来到莆仙大剧院广场,发现广场破路施工已经停工。据莆田市政工程维护处工作人员称,目前已经责令对方停工,并发函荔城区城管执法局。荔城区执法局表示,将前往现场查看。 路面被挖开大坑 无围挡存隐患 昨日上午,记者途经荔城区延寿路一旁的莆仙大剧院广场时,发现广场的人行道树池旁,人行道的路面被挖开大坑,砂石水泥、破裂的地砖堆叠了一地,一旁却没有施工围挡,也没有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维护。据周边市民介绍,上周就看到有人员在此处破路,后来突然停工了。“元旦快到了,莆仙大剧院广场来往的行人较多,停工期间也应建起围挡,确保行人安全。”附近的市民说,该处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整治。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政工程维护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日市政工作人员在排查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时,发现了该处破路施工情况。经巡查人员初步调查,是有关单位要建设广告展板。“没有获得住建部门的破路施工许可,目前已经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工作人员称,目前已经发函荔城区城管执法局前往执法。荔城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莆仙大剧院广场,仅有东园路一侧列入规划改造路段,允许进行破路施工。 无证破路施工 每月达到十几起 近年来,莆田市政道路不断改善,破路施工在莆田也变得常见起来,而无证破路施工被城管部门查处,已不是第一次。7月16日,本报记者发现在市区南门西路闽中烈士陵园路段南侧一段100多米的人行道,辖区凤凰山街道无证破路铺设污水管。8月12日,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荔园路与学园街交会处辅道,骏隆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证破路施工…… 据莆田市政工程维护处及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破路施工需向住建部、交警部门进行登记报备,获得破路施工许可、道路交通安全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施工期间,要在现场竖立公示标牌,明确写上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承建单位等内容,并要将所有许可证都保存在施工现场,以方便群众监督和执法部门的检查。据工作人员介绍,全部报批手续办下来,大约需要14天的时间。“目前,巡查到每个月无证破路的项目,大约在十多起。”工作人员称,不报批的野蛮破路施工,给行人的安全带来了隐患,他们将加强巡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