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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 09:50 小路 来源:莆田晚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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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市民徐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近日,她和家人去凤凰山公园,准备将私家车停放在凤凰山广场时,却被告知需交费。为此,她提出质疑:“这儿收费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收费标准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核定?” 当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记者来到凤凰山公园广场,只见广场上已设置了收费值班岗亭,岗亭旁立着收费公示牌。此时为中午休息时间,停放在广场上的车辆不多。 就此,市民吴先生说:“广场属于公共资源,为什么在这停车还需要付费?我在附近一家银行上班,单位没地方停车,如果我的小车在这儿停车,那一天要交多少停车费?这种收费究竟是否合理合法?”而市民张先生则认为,“停车收费,倒是让人不用担心车子被刮蹭。而且,虽然广场属于公共资源,但当相关资源仅有一部分人来使用的时候,停车占用公共资源付费也是应该的。” 随后,记者了解到,凤凰山广场停车场是由城厢区政府出资、由市城投公司负责改造,设置了85个停车泊位。具体管理单位是城厢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厢区城管办有关人士表示,为规范管理,维护广场整洁形象,2014年10月10日由市住建局和城厢区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关于凤凰山公园入口广场移交备忘录》,根据会议精神:由城厢区政府负责接管凤凰山公园入口广场,加强广场秩序整治和环境卫生保洁,杜绝乱摆摊设点现象;由城厢区政府投资改造临时停车场,并由市城投集团建设;停车场收费目前已委托城厢区宝格莱汽车俱乐部统一管理。具体收费是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莆田市区非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另据了解,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客货车停放实行计时收费,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当天同一辆车最高收费25元;摩托车(含电动车)实行计次收费,白天停放收取1元/辆,夜间(22时~次日7时)停放收取2元/辆,一天最高收费2元/辆。(莆田晚报 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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