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村民修路遭阻扰续:望村领导协调 移走挡路石
东南网莆田2月2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实习记者 李妙珠)被征用修路的剩余土地,到底归集体还是个人?1月29日,本网报道《莆田涵江岫山村一村民出力修路 因土地归属他人遭阻扰》,当事人郑老伯不认同村长“剩余土地归村民所有”这一个说法。对此,福建众益律师所律师蔡建成表示:集体征地使用所剩部分,村民可依法讨回二次利用,但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告诉东南网,关于农村土地用地情况,还是由各个村自行管理。对此,岫山村村书记表示,阻扰修路的郑先生讨回征用剩余土地时已经过村里的审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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