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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中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方便群众讨说法

2015-03-12 09:06  卞军凯 黄健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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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黄健忠)春节前,在莆田打工时不幸受伤的小杨,拿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后,安心回家过年了。“我因受伤和老板产生纠纷,本打算到法院起诉,怕程序太多、耗时太久,就选择人民调解。结果一样放心!”小杨说。

小杨享受的是莆田中院于2005年9月创立并在全市推广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即将诉讼程序与各种调解机制零距离对接,将适合调解的案件引入调解处理程序,对调解达成的协议给予司法效力确认。

莆田中院调解办主任郭平常介绍,民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程序繁琐、耗时长、原被告对抗性强,不仅会耗费群众过多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而且输赢分明的判决还可能激化矛盾、产生涉诉上访。

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中,诉前、诉中均能融入社会调解。诉前调解,是当法院收到诉状后,对于适合调解且征得当事人同意的,不予立案,转入各种调解轨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给予法律效力确认;诉中调解,是对于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如果仍可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的,法院可委托经验丰富的社会调解机构作出调解,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10年磨砺和积累,诉调对接机制已在莆田建起一张群众维权保障网。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聘任专职调解员29人,特邀兼职调解员1235人,并在所有乡镇(街道)和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部门、行业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基层单位、行业协会、村居(社区)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示范点,在偏远山区、海岛渔村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委托收案和巡回调解点。

这一探索,也衍生了一系列便民司法措施。2011年,荔城区法院交通法庭与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鉴定机构等九个部门共同组成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2012年至2013年,该法庭共审结案件2342件,调撤率达96.4%。此外,涵江区法院与区侨联、台联等单位联动建立了涉侨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秀屿区法院在北京莆田商会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莆田中院被最高法院列入第一、二批诉调对接工作试点,成为全国唯一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法院,成为全国50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

统计数据显示,诉调对接机制创立以来,莆田市法院案件调解、撤诉率逐步上升,涉诉信访案件逐步下降。

记者点评>>>

莆田探索10年之久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仅为群众提供了省时、省力、省钱的维权渠道,也让法院减少了大量诉讼案件的缠累、降低了涉诉上访的出现概率。此外,相比一决胜负的法庭判决,化干戈为玉帛的调解更利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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