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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讯 消费者来电反映2014年7月2日在莆田市仙游县某电器店购买了一部美的空调,价值3800元。购买时商家称该空调有省电功能,而实际说明书上明确写明无省电功能,要求商家退款遭拒,希望工商部门帮助协调。 仙游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联系商家及消费者了解实际情况,确认消费者所述情况后,经现场调解,商家同意作退货处理,退还消费者38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本案中,商家夸大产品功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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