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街道拟申请城市、农村低保待遇对象公示
根据上级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户主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程序,以下家庭拟评定为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15年03月23日至2015年03月31日,村(居)民对公布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村(居)反映,也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街道民政办电话:6701522
县民政部门电话:8293809
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
2015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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