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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秀继轩) 去年12月4日,本报刊发《下属频犯事 书记被免职》一文,披露了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书记黄金华因镇里接连发生系列贪腐案负有领导责任而被免职。昨日,秀屿区纪委又做出决定,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东峤镇纪委书记黄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1月以来,东峤镇武装部原副部长朱某涛、镇综合执法队原队长傅某杰、下房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某桂、铁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苍等多名镇村干部因受贿、渎职失职被调查。在系列腐败案件中,全镇共被区纪委立案查处18人次,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此外,2014年3月,东峤镇违规发放2014年春节期间值班补贴3.5万元;2014年底,东峤镇政府将修缮改造工程违规肢解为15个项目,直接指定4家公司进行施工,规避招投标。 秀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奋强表示,身为镇纪委书记,黄某在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方面工作不力,以致发生塌方式腐败。黄某的案例说明,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只想当“老好人”,执纪监督不力,自己就要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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