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建筑垃圾偷倒进内河 车主挨罚并被责清理垃圾

2015-04-14 15:02  李伟强 林养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偷倒男子已到现场将垃圾清理干净

东南网4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林养东 文/图)光天化日下,竟将整车的建筑垃圾偷倒进内河,被记者发现后,还尾随记者要求删除照片(详见本报4月8日P06版报道)。根据记者提供的照片,执法部门找到偷倒男子,但对方却一口否定,所幸执法人员通过多方努力,终使偷倒者认错,执法部门对其开出50元罚单,并要求对方将现场清理干净。记者昨日回访,未再发现有偷倒者,此前堆积的建筑垃圾确已清理干净。

回访:未见偷倒者建筑垃圾已清理

昨日上午,记者沿荔港大道回访本报上周曝光偷倒建筑垃圾的荔浦村附近内河,经过现场一个多小时的蹲点守候,并未发现再有偷倒者。荔浦村段一小桥旁的内河通道,因之前常有人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偷倒在此,整个通道几乎被堵住,河水无法流动,不少村民因此担心汛期排洪会受到影响。

上一周,海都记者在该处蹲点守候时,拍到一辆闽BS8985的皮卡车将整车废弃的砖块倒进内河,偷倒男子发现被记者拍照后,一度尾随记者要求删除照片。经本报多次曝光,并将拍到的照片提供给荔城区城管执法局,偷倒男子被执法人员查处,罚款50元并责令清理偷倒的垃圾。记者昨日回访该处时,偷倒的建筑垃圾确实已清理干净,但该处内河通道上仍还有部分生活垃圾堵占,拱辰街道办表示后期会安排工作人员一并清理,恢复河道畅通。

部门:经过多方努力车主承认错误

“换了几个电话联系,仍是不肯承认。”荔城区执法局工作人员说,接到记者反映后,该局就介入调查,但对方拒绝配合调查。4月9日,该工作人员干脆上门寻找车主,不料车主避而不见。于是,该工作人员找来当地村主任,请村主任协助做车主的思想工作。

在多方努力下,10日,车主终于到荔城区执法局接受调查,并当场承认偷倒建筑垃圾。该工作人员说,车主不仅要清理其倾倒的建筑垃圾,连同周边他人倾倒的建筑垃圾也要一并清理,这也是对违规者的一种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除了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外,还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当天,荔城区执法局按照简易程序对车主处以50元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