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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在学校学习了书本知识,是该到社会实践中检验一下,这是每一名毕业生或临毕业生必将面临的问题。然而,莆田市卫校二年级不少学生去医院实习,不仅拿不到实习工资,还要向实习单位交“实习费”。更让学生和家长费解的是,根据医院的规模和等级不同,收取的费用也不一样。 市民:到底实习收费标准如何? 小杰(化名)今年18岁,是莆田市卫校二年级农村医学方向专业的学生。据小杰家长陈先生(化名)介绍,小杰是莆田卫校2013级的委培生。所谓的委培生,即学生在本专业毕业后,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工作。相应地,委培生享受学费的减免,每学期仅收取数百元的书本、住宿等费用。上周卫校的老师通知学生,根据每个人户籍所在地不同,到县级或区级医院实习10个月,并且需向所在医院缴纳相应实习费用。 小杰告诉记者,他是仙游县人,根据规定他必须到仙游县医院实习,并向医院带队老师缴纳1100元的费用,院方未向学生开具发票,表示将待实习期结束后,再向莆田卫校开具30多名实习生费用的总发票。让小杰大惑不解的是,据他了解,卫校实习生去荔城区医院实习免费,去城厢区医院实习费为480元,去涵江区医院交费600元(包住宿费)。 学校:由医院收取与学校无关 陈先生表示,食宿费、白大褂、文具等都是学生自理,他不明白为什么还要收取那么多的费用。他表示,自己曾向莆田市物价部门咨询,物价部门表示并没有此项收费规定的文件。随后,他又向莆田市教育部门反映,教育部门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 陈先生又向莆田市卫生局咨询,卫生局表示并不清楚,建议陈先生向教育部门咨询。昨日,记者来到莆田市卫校,该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莆田卫校学生参与实习确实收取了费用,但这笔费用并非学校收取,而是由所在实习医院收取。 该工作人员表示,是否收费和费用高低都是由医院决定,具体费用构成他也不清楚。校方已尽力协调医院,降低学生的实习费用。 卫生局:医院属于正常收费范围 莆田市卫计委科教科表示,仙游县医院等相关医院收取实习费并未违规。据介绍,医院收取实习费用已经多年,部分医院免去了该费用,还有一部分医院仍然在收费。医院收取的实习费,通常都包含医院医生指导实习生教学费、耗材等费用,都是由医院自行确定,根据医院规模、实习学科范围等因素,故有收费高低的差别。 莆田市卫计委科教科工作人员表示,委培生减免了学费,学费中并不包含实习费,建议学生家长向学校了解相关事宜。那么,医院、学校收取实习费,是否有相应的物价标准呢?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价部门确实有出台相关文件,建议记者向莆田市物价部门了解。 随后,记者拨通了莆田市物价局官网上提供的联系电话,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并没有相关物价规定,医院收取实习费不合理,建议记者拨打0594-2725028向相关科室了解情况。截至记者发稿前,该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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