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政务 > 正文

莆田落实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 保障安全

2015-05-04 09:52  林英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4月29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东圳库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及印发审议意见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县(区)政府重视抓好决议的执行、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主任会议纪要的办理落实等工作,开展了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搬迁安置工作进程,集中整治库区范围内“两违”现象,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全面推进库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先行建立东圳库区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资金筹措保障措施,规划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保障未来莆田城市饮用水安全。(湄洲日报 林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