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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7日讯(通讯员 林婧 本网记者 陈艳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解决债务纠纷也应保持理性,合法求偿,否则,有理变成无理,债主或反要遭殃。莆田市秀屿区一男子张某因讨债心切,纠集数名朋友一起上门讨债,结果,张某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 被害人陈某曾欠犯罪嫌疑人张某人民币10万元,经法院判决后,2015年2月14日,张某带着五名朋友到陈某住处附近讨债。其间,双方因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吵骂,继而引发打架,张某拳脚殴打陈某致其肋骨骨折。后经公安机关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日前,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检察官提醒,债务纠纷应该遵从法律渠道解决,当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时,公民应当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进行正当维权,而不能如本案嫌疑人这样采用不恰当或粗暴的方式讨债,最终落得讨债不成,害人害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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