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5月13日讯(实习记者 李妙珠 本网记者 陈艳艳)日前,莆田网友“径里村老百姓”在东南网《直通屏山》上留言反映,称其2010年多生了一孩,因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无力支付社会抚养费,便找当地村干部协商,希望按最低标准,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他们还是要求一定要在5月31日全部交清,否则由法院强制执行。”【留言详情】 对此,莆田城厢区灵川镇计生办蔡主任回复东南网:如果家庭确实困难,该村民可携带相关证明前往计生办申请分期缴纳。 据了解,该网友为莆田城厢区灵川镇径里村村民。据该村民介绍,因家庭贫困,其一家7口至今仍居住在危房内,“只要一刮风下雨,我们全家人都忐忑不安。”该村民说,因其2010年多生一孩,计生部门要求其一次性缴清社会抚养费,但因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无力支付,于是希望按最低标准,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村干部不同意,还是要求我5月31日钱全部缴清,否则到时由法院强制执行。”该村民对此希望相关部门能 若该村民家庭情况确实困难,能否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莆田城厢区灵川镇计生办蔡主任回复东南网记者:他们确实向辖区各村下发通知单,规定计生外的必须于今年5月31日前上缴社会抚养费,按照2010年超生一孩收费标准,为29948元。否则将呈送法院,届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将按最高缴纳金额8万元多进行处理。“但这只是针对那些有经济能力却又拒不缴纳的人,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我们还是会另作处理的。” 蔡主任介绍,目前,低保户或者家里直系家属有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村民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该村民两种情况都不符合,但家庭确实经济困难,可携带户口本、结婚证书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前来计生办申请办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我们会让村干部出具调查表,证实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由镇工作队签字后可以办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