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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信辉阳光新城物业和业委会闹得僵 住建部门称难管

2015-05-20 20:46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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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施损坏

业主水表被强拆

东南网莆田5月20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莆田荔城区丰美路信辉阳光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向东南网反映称,小区的物业没有按照管理服务方案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希望物业公司能够撤离小区。该小区物业莆田市安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则称,是业主委员会主任鼓动业主拒缴物业费和水电公摊费,而且还控制公共维修基金,导致小区不少损坏的设施无法维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则表示,会安排人员前往小区了解情况。

业委会:

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服务小区

信辉阳光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黄先生介绍,2014年4月,业委会和莆田市安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双方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具体管理细节以入聘管理方案承诺书标准为准;物业服务费按半年(6个月)收取,业主应于每半年内向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自愿预缴的除外。

黄先生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物业公司应该配备18名保安负责小区的安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小区的卫生保洁,以及负责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可他们进来没几个月,我们就发现服务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黄先生称,物业人员存在小区大门安保不严,卫生乱堆放,电梯门禁没有及时维修,保安缺额等诸多问题。

“最近两天,他们就偷偷卸掉了一些业主的水表。”黄先生称,物业此举是为了达到让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及水电公摊费的目的,导致业主饮水都成问题。“合同约定半年内交清就可以,他们凭什么强行把业主的水表偷卸了。”黄先生称,莆田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细则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原因为由,中断用户的正常用水、用电,“物业的这种行为明显很霸道。”

5月19日,东南网记者在信辉阳光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采访时,几名小区的业主刚好也来到办公室。“如果他们服务得好,我们也会交钱,可他们根本没有做到。”现场有业主称,小区内的一些门禁、楼宇对讲设施损坏,物业都没有及时维修,有的甚至已经拖了大半年时间了。

“现在,我们有近70%的业主同意解聘物业,但物业不想走。”黄先生称,因为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委会在小区内进行民意测评,已经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要求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

物业公司:

业委会主任鼓动业主拒缴物业费

为信辉阳光新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莆田市安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女士称,他们安排保洁人员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保洁。“我们配备的保安人员也有十七八名,三班倒负责小区的安保工作。”

“小区内确实很多设施坏了,但我们已经垫付了8万多维修,公共维修基金却一直拿不到。”郑女士称,小区内的不少设施设备损坏,但是业主委员会一直控制着公共维修基金,一分钱没有给他们。“我们是一家企业,也要生存,不可能就这么一直在贴钱提供服务,我们也贴不起啊。”郑女士称。

“我们不是想停水,这只是促进业主缴费的方法。”郑女士称,小区二次供水公摊目前已经欠了4万多水费,电费也欠着,但是业委会主任却一直在怂恿业主不要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公摊水电费,为了保护那些有缴费的业主的权益,他们只能采取这种促进缴费的方式。“如果一直欠着水电费,到时候整个小区水电全停了,那些正常缴费的业主权益就没法保障。”

小区设施损坏

住建部门:

会安排人员前往小区了解情况

5月20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吴科长向东南网记者介绍,信辉阳光新城业委会去年开始就向他们反映过小区物业的问题,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他们会责令物业整改,而物业也有向他们反映业委会的问题,“每次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双方都说对方不是,我们也不好当裁判员,弄得我们也不好管”。

吴科长表示,物业既然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该缴纳物业服务费和水电公摊费。既然物业和业委会服务合同约定可以半年内缴清物业服务费和公摊水电费,那么物业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不应该还没有到期就强行断了业主的水电。“业委会也不应该去叫业主不交钱,双方应该互相配合,共同来保障业主的权益。”吴科长说。

“即便要让物业撤离,他们也得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吴科长称,业委会也跟他们反映过民意测评达到要求物业撤离的人数比例条件,但他们也需要调查核实这份民意测评是否真实。吴科长表示,她会安排人员前往小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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