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正荣时代广场商管被指欺诈招商 回应:由法律认定

2015-05-29 14:55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正荣商管:

“我们不是审批机关,即便同意也不能盖”

针对商户的投诉,正荣(莆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复东南网,是否欺诈需要法律来认定,而此事双方都有不严谨的地方,如果他们有监管不到位的地方,他们也不会逃避,但要以合同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划分清楚双方的责任。

该负责人称,依据合同约定,他们只是负责租赁场地,收取场地租赁费。而根据和周先生的协议约定:乙方(商户)负责该经营活动的城管、治安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的办理,甲方提供商户在审批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材料,活动期间遇到的相关问题协助办理。“阿杰(林先生)签订转让协议,说明他也完全认可和接受了上家商户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不是审批机关,即便是我们同意了也不能盖。”该负责人称,商户经营活动,自身应该清楚修建建筑,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他们作为一家企业没有审批权限。

相关部门:

没报批的就是违章建筑,预计本月底拆除

为何违章建筑存在那么久,到他这边才变成违章建筑?针对林先生的疑惑,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副书记谢剑锋告诉东南网记者,他是今年才分管这方面的工作,因此之前的事他也不知道。

“我们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拆除,也是想留给他们时间和正荣方面协商。”谢剑锋介绍,只要没有报批的建筑就是违章建筑,在他分管该项工作之前,镇海街道办就已经对正荣时代广场的两处违建发出通知,街道办预计会在本月底完成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