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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3日讯(通讯员 蔡雪芳 姚海山)借用假身份,不仅向车行租了一辆面包车,之后将面包车作抵押向他人借款,此外还盗取上班所在地的财物后逃离现场。近日,莆田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依法对沈某(男,1989年7月出生,仙游县郊尾镇人)提起公诉。 沈某,化名“郑晓东”,在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某公司当司机。2014年3月26日凌晨,他窜到该公司厂内,通过窗户爬入二楼董事长办公室,盗走两块手表、一条金项链及一台笔记本电脑后逃离现场。案发后,经莆田市城厢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块手表价值共计4550元,一条金项链价值15400元,笔记本电脑价值200元,涉案总价值合计人民币20150元。 同年2月24日,沈某以“郑晓冬”的假身份,在莆田某车行租了一辆大众牌面包车,租期为一个月。3月3日,沈某在其朋友黄某东的介绍下,将面包车抵押给黄某铸,借款4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利息2800元。事后,车行在车辆租期到之后通过相关手段找到了该车,并向黄某铸取回该车。由于无力还款,沈某拒与黄某铸及黄某东联系。 近日,莆田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依法对沈某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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