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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0 10:32 龙敏飞 来源: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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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6月9日《新京报》) 一直以来,对公民而言,无论是身份证到期了,还是身份证丢失了,都只有一个办法,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家人及亲戚朋友都不能代办。如果你不及时办理,那么你将寸步难行,在交通上,火车、飞机都需要查看你的身份证;在生活上,你随便办点业务也需要用身份证…… 源于这样的现实,对于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一直都是争议与质疑不断,而呼吁“异地受理”的呼声,也是从未间断。 如今,这样的尴尬现实有望得到改变,公安部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倘若“身份证异地审理”这项制度能及时照进现实,无疑是民生之福。 可以说,当前将“身份证异地受理”提上议程,就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也必然能带给公众最大的便利。最起码,今后公众若是换身份证,就无需辗转多地、浪费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这对公众而言,就是最大的利好。 就此来说,“身份证可异地受理”无疑是一种进步。自然,任何的进步都是有契机和背景的,那么此项进步的动力来源于何处呢?答案显而易见,来源于简政放权。 此前,福建曾规定,一孩无需准生证,一时之间被公众解读为简政放权的基本红利;同理,此次的“身份证可异地受理”,同样是简政放权的基本红利。毕竟,简政放权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公民少跑腿,这些政策的推进,显然达到了这样的基本诉求。 不过,“理想总是丰满的,而现实总是骨感的”,这样的俗语在任何时刻都应清醒地记住。在“身份证可异地受理”的推进过程中,仍然有一些现实的考验。一则,如今既然已经着手研究,将此事提上议程了,那么就应该尽早公布时间表和路线图,以确保公众能进行更好的监督;二则,在制度设置上,也应尽量从简,而不能将程序搞得很复杂,若程序太过复杂了,那么身份证可异地受理便无太大的现实价值了。 因而,身份证可异地受理是进步也是考验,一方面,自然是需要配套措施的无缝对接,以确保该项制度能尽早照进现实,也能更好地得到执行,而不是沦为“观赏性规定”;另一方面,身份证可异地受理,其他的很多事物,如护照等事务,也应尽早实现“异地受理。” 知名网络舆情专家吕英杰曾表示,“简政放权的最大价值,便是要确保每一位公民成为受益者。”诚如斯言,无论是之前的一胎无需准生证,还是如今的异地可受理身份证,都达到了这样的目的,若能执行到位,必然是民生之福。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说,希望简政放权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让更多公民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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