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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鲤南天博华府承诺买房赠面积 交房时没兑现

2015-06-17 16:42  陈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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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近年来,零公摊、买房送一房等赠送面积的促销活动,在仙游很火爆。作为买房人,总是希望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居住空间。不过,市民李女士却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她在仙游县鲤南天博华府购买了一套126平方米的房子,买房前,开发商天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曾承诺,买房可赠送面积,她可得到约10余平方米的隔板间;但在交房时,天博房地产却反悔,称没有赠送活动,隔板间的产权属于相邻的店面所有。

业主:赠送的隔板间交房时没兑现

去年,李女士在仙游县鲤南天博华府B3号楼,以一平方米5000多元的价格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里体现房屋的建筑面积是126.6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99.87平方米。在买房时,开发商天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承诺,会赠送一定面积。因此,李女士花费60多万元,买下了B3号楼306室。

2014年12月16日交房时,天博房地产有限公司称,要先把赠送面积的部分用墙封堵,以便验收,验收后,李女士再将墙壁拆除,当作自家房屋使用。今年5月1日,李女士开始装修房屋,却被告知原先买房赠送面积的部分不能使用,其产权归相邻的店面所有。

“这就是当时声称要赠送的面积,大约有10余平方米,现在他们说,这个房间是店面的杂物间,不归我们。”李女士指着房间说,该栋楼有27层,其他住户都有获赠面积,唯独她没有。记者看到,李女士购买的这套306室房屋刚好与旁边店面相连接,她所说的赠送面积,则是与店面相连的隔板间。

开发商:无赠送活动按产权面积卖

记者看到,李女士购买的这套房屋,一至三层均与小区外店面相连接。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面积示意图,其房屋分层平面图与506室相同。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天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承诺赠送面积只是口头说明,并没有写进购房合同中。“其他楼层业主房屋结构跟我的都一样,但他们在装修时,隔板间的墙都被砸开,当作房屋使用,但我在装修时,小区物业却时不时来阻挠,还断过水电。”李女士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B3号楼的其他业主。这些业主表示,在购房时,天博房地产有限公司确实有说明购房可赠送面积,当时是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吸引买房者。

记者来到天博华府营销部,负责人陈先生表示,李女士购买的B3号楼306室,其隔板间的产权是属于小区店面所有,作为杂物间使用。天博华府小区的每一套房屋,都是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才对外销售,且都是按照产权面积来卖,隔板间并没有划入销售范围。“B3号楼四至二十七层的隔板间都被业主当作房屋使用,但这块面积并不属于业主的产权范围,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由业主来承担。”陈先生说,李女士现在将属于店面的隔板间擅自拆除,属于违规行为,他们已经发出催告函,要求恢复原貌。

当记者问及买房是否有赠送面积的活动时,陈先生说,没有类似这样的销售活动。

律师:赠送面积避风险维权要留有证据

买房遇上赠送面积,看似很美,可有时后期可能却遇到无法兑现的情况。如何避免赠送面积成为泡影?

莆田市凌云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表示,如果购房者所买房源,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但是这些面积没有写入买房合同,购房者得保留证据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例如,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买房交易的现场录音及录像等,都可以成为日后维权的证据。不过,要避免这类风险,最好还是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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