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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政府出台《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提出,荔城区房屋征收将以货币安置为主。为了尽可能最大限度地考虑被征迁户的利益,由政府按照“公平、竞争、就近”的原则,统一组织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用货币化安置购买商品房或剩余安置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区位评估价补偿款给予15%购房奖励。 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现状、财力状况等因素,荔城区将购买或长期租赁户型合适的、产权清晰的存量商品房或剩余安置房作为保障性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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