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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吴华英)莆田男子黄某先是伪造证件,后又施加小恩小惠获取信任,之后以各种名义骗取钱财。日前,荔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94200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黄某退还赃款给被害人。 据了解,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间,黄某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先后通过伪造银行交易凭证、房屋买卖合同、财物专用章等一步步骗取蔡某的信任,让蔡某以为他是“房企精英”。 黄某还向蔡某透露,自己手头有多个投资项目,想带他一起挣钱,之后又将租的房子和车子假装是自己所有,大方地借给蔡某使用。蔡某因此更加相信黄某是个有钱人,此后,黄某以投资外贸生意为由三次骗取蔡某共计50万元,见对方没识破其骗局,便以帮忙购房、购买车位等为由分四次骗取蔡某474200元。每次只要蔡某一有退缩之意,黄某就连哄带骗不断给蔡某洗脑,最后还以去新加坡从事快餐店生意为由骗走蔡某2万元。 案发后,黄某退还给蔡某赃款744200元。在取保候审后,经公安机关两次依法传唤,其均未到案,经上网追逃后才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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