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8月4日讯(实习记者 廖芳 本网记者 王龙风)“电动车有牌有号,交警开出的罚单却变成无牌无号。民警现场说是因为没戴安全头盔要罚50元,去交警中队结果又变成没有驾驶证要罚300元。头一回听说骑超标电动车要驾驶证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今日,莆田市民龚小姐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此事,称对交警开出的罚单无法理解。莆田交警部门对此回复,根据相关规定,骑超标电动车必须持有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才可上路。 据龚小姐介绍,7月29日下午,她的父亲骑电动车经过莆田荔城黄石新美街,因为没有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当场说,没有戴头盔罚款50元,后去莆田市荔城区交警大队二中队,结果罚单又变成无证驾驶,改罚款300元。”龚小姐对此表示不解。 此外,龚小姐还反映,她父亲骑的是电动车,罚单上显示的车辆类型却为轻便二轮摩托车,而且是“无档案编号、无发证机关、无准驾车型、无车辆号牌、无号牌种类”。“电动车明明去年统一办理了临时车牌,有牌有号,有效期到2017年,怎么就变成无牌了呢?” 莆田市荔城区交警大队二中队陈中队长向东南网记者介绍,超标电动车车辆类型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当初为了便于管理,便对这类车登记发放了黄色临时号牌。这属于地方性临时认可的号牌,只是起到过渡作用。而这类号牌在公安部系统里没有登记,因此,罚单里的档案编号、发证机关、准驾车型、车辆号牌及号牌种类均显示为‘无’,“但并不是代表这辆车没有牌,所以这是群众误解了。” 陈中队长最后补充解释,根据相关规定,骑超标电动车须持有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而龚女士的父亲因为没有驾驶证骑超标电动车上路,所以交警按照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300元的罚款。 延伸阅读: 莆田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持驾驶证才能上路 东南网7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从4月1日起,莆田荔城区和城厢区率先开始试点电动车免费登记挂牌。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没有报牌的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禁止在市区通行,同时,它们都属于机动车范围,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更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