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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食药监局深入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

2015-08-10 16: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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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10日讯(通讯员 黄腾)为了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模式,保证全市人民的“舌尖上安全”,莆田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行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

一是确定受权人选。把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经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人员指定为食品质量安全的全权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处置食品质量安全事项。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各辖区的食药监分局列入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名录。受权人应每年至少一次参加食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是督促职责履行。受权人要依法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督促运行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对受权人不履行职责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将依据情形予以追责。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本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受权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是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品种由去年的5种增加到8个品种。在2014年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试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基础上,新增蜜饯、蜂产品、其他食品等3类行业,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全市共有6家企业开始率先试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

四是开展法律宣传。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认真研究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受权人管理措施、办法,积极引入相关行业协会,参与质量安全受权人培训与考核管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创新试点工作模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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