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秀屿区 > 正文

莆田秀屿区通报3起公车私用案例 3司机均被辞退

2015-08-20 15:31  李伟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秀屿区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公车管理与使用规定实施“一案双查”典型案例。

2015年“清明节”期间,秀屿区法院临时聘用的驾驶员刘文雄违反公车定点停放管理有关规定,私自将该院公车闽BG1126停放在自家门口。该法院对驾驶员刘文雄予以辞退,对负有车辆管理责任的领导行装科负责人黄开新、车队队长沈仁忠予以诫勉谈话。

2015年6月12日(周五)晚、6月13日(周六)上午,埭头镇政府临时聘用的驾驶员林文炳违反公车定点停放管理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将公车停放在报备停车点,私自将该镇公车闽BN6563开回自己家中停放。埭头镇政府对驾驶员林文炳予以辞退,镇纪委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镇党政办主任陈建雄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秀屿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镇长丁高伟予以诫勉谈话。

2015年6月20日(端午节),秀屿区工商局临时聘用的驾驶员林清私自驾驶该局公车闽BG2301,载其朋友到市体育中心羽毛球馆打球。该局对驾驶员林清予以辞退,该局机关党委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办公主任卓智洪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