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机关干部节假日加班有无津贴?莆田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只有补休

2015-10-09 10:21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0月9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李妙珠)10月3日国庆期间,网友“栗栗在心”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省政府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节假日通知全体干部驻村加班,而节假日加班应有的津贴却始终没有得到兑现!【留言详情】

对此,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部部长王义勇回复东南网:节假日期间,为确保文甲码头交通安全,均会安排机关干部轮流值班。此次国庆7天长假全体干部分两班轮流到文甲码头执行维持交通秩序等任务,所有值班干部人员节后将轮流安排对等的补休。至于津贴,王义勇补充道“只有补休,没有津贴”。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工作人员回复,自2007年规范津补贴以来,机关单位干部节假日加班已取消相应的津贴,事业单位则可从绩效工资总额中开支。

延伸阅读:

根据《劳动法》规定,超时加班应当支付平时工资150%的工资,周末加班要支付平时工资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