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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萩芦深固村发现一男弃婴续:警方已有怀疑对象

2016-03-15 11:01  吴炳端 王龙风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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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萩芦深固村发现一男弃婴 已被送至市福利院》

东南网莆田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王龙风)3月1日,东南网报道“莆田涵江萩芦镇深固村发现一被弃男婴”一事。昨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涵江萩芦派出所获悉,根据监控调查发现,事发当晚,有女子从市区乘坐出租车前往萩芦镇深固村,之后将孩子遗弃在村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涵江萩芦警方介绍,警方调取监控发现,事发当晚,有一男两女一起从莆田乘坐出租车前往涵江。男子在涵江梧塘镇下车,另外两名女子则坐到萩芦镇深固村。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其中一名女子将孩子放在深固村一寺庙旁。“通过监控倒查,我们已经有了怀疑的对象。”萩芦派出所一民警介绍。

这是否构成遗弃罪?萩芦派出所刘所长表示,主要依据嫌疑人行为的严重性程度。如果孩子监护人将孩子丢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可能直接威胁到孩子的生命,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可能构成遗弃罪。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中,待找到孩子监护人后,才能作出进一步判断。

3月1日,东南网发布“莆田涵江萩芦深固村发现一男弃婴”的报道后,有许多网友留言关心男婴,也有不少网友咨询“能否领养孩子”。对此,刘所长表示,能否领养须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找到男婴父母的话,首先要看男婴父母的认罪态度。若男婴父母领回孩子的话,那是治安处罚;如果男婴父母坚决不领回孩子,那能否领养就得看政策规定了。”

莆田市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男婴的身体状况各方面都良好,但体检报告还未出来,具体情况并不清楚。莆田市福利院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未找到,有符合领养条件的市民,可以领养孩子。

对此,东南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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