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男子运工业盐被盐务局扣住 法院判处行政处罚撤销

2016-04-14 15: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莆田的严先生雇人运送一车近10吨重的工业盐到三江冷冻厂销售,却被当地盐务管理局以无食盐准运证为由扣车扣货。严先生不服处罚决定,一纸诉状将莆田盐务管理局告上法庭。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近日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处莆田盐务局败诉,并撤销了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书。

严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6月19日,他雇了一辆货车把近10吨工业盐运到三江冷冻厂内,就在等着卸货时,被莆田盐务管理局涵江分局的工作人员连车带货扣走了。执法人员称,因司机黄某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自运食盐,涉嫌违法。对此,严先生十分纳闷:“我们运的明明是工业盐,他们非得说是食盐。”

2015年9月24日,莆田盐务管理局对严先生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无产品标识的盐产品9.65吨、罚款人民币22000元的行政处罚。严先生不服,向城厢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海都记者了解到,日前,城厢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莆田盐务局的程序违法,其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书应依法予以撤销,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