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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居民反映公共通道被出租摆摊 部门: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16-04-15 16:06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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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所反映的通道两侧摆有蔬菜摊位

东南网莆田4月15日(本网记者 李妙珠)近日,莆田涵江涵西街道群英社区苍林街一居民林女士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小区一公共通道被闽中水产批发市场转租给他人摆摊,此举不仅侵犯业主的权益,也影响群众出行。对此,涵西街道群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包片领导均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林女士介绍,自己在苍林街一小区有一店面出租给他人经营,今年春节期间,有人上门向店主收取摊位费500元。林女士感到疑惑于是前往了解,结果被告知店门前通道已被租用,占用通道营业就得交钱。“这不是小区的公共通道吗?怎么就能出租他用?”林女士因此拒绝交费。

最后,双方闹到派出所。林女士说,根据警方提供的一份协议,发现该公共通道被闽中水产批发市场出租给李某,租期2年,月租金1000元,签约日期为2016年1月15日。

14日上午,东南网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通道长近20米,宽约3米,通道两侧摆有蔬菜摊位。“这个通道中间原本有一堵围墙,去年因为旁边市场需要拓宽,围墙才被拆掉。”林女士介绍。

“这个通道在我们这栋楼的宗地图范围内,业主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里都标明该宗地包括公共用地。既然是公共用地,那么业主才有使用权,闽中水产批发市场有何权力出租他人?而且摆摊的基本都把整个通道占用,让业主如何通行?”林女士质疑道。

闽中水产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姚文新告诉东南网记者,2012年,闽中水产批发市场向房地产开发商承包管理此地,“类似物业对小区实行管理,目前已经是管理的第五个年头。该通道在管辖范围内,我们是履行管理。今年1月份,(我们)才把该通道承包给他人。如果她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姚文新说。对于占用通道摆摊会否影响业主出行,姚文新表示“不会影响”。

涵西街道群英社区党支部书记程金荣表示:林女士反映的片区被承包,不属于群英社区管理。但接到群众反映后,他们还是出面协调多次,“可住户还是不服,建议向法院起诉。”

社区包片领导余竟军介绍,现在小区的公共用地、道路等使用权归全体业主,这是非常明确的。但早期开发商只卖楼层,公共用地、通道的所有权还是归开发商。因此,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林女士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红圈处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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