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城厢要闻 > 正文

莆田城厢区中学模拟法庭大赛“比武”争当普法宣传员

2016-05-19 09: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5月19日讯(今日城厢 报道)5月16日下午,莆田五中操场,一群稚气未脱的中学生,穿上法袍、警服,摇身一变成了学生“法官”和“书记员”,现场“公审”一宗未成年人网吧盗窃案案件。

原来,这是城厢区关工委、教育局联合区法院组织开展的城厢区中学“模拟法庭”比赛的一个场景。从敲响法槌的“审判长”,到“检察官”“人民陪审员”“法警”“辩护人”“书记员”,甚至“被告人”,分别由来自莆田五中、南门中学和华亭西许中学的参赛学生扮演。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审判长”宋琳敲响法槌,莆田五中“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在模拟法庭比赛,开庭审理第一宗未成年人“肖志阳”网吧盗窃案。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不强,又疏于管教,“肖志阳”沉迷网络游戏,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被告人,你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是否自愿认罪?”“为什么要盗窃他人的钱宝和手机?”“你知道盗窃是违法的吗?”……在法庭调查阶段,随着公诉人的提问,被告人“肖志阳”交代了整个事实,也让他悔恨不已。“我对不起父母,因为成绩不好,迷上了网络游戏。那天晚上通宵上网,一时糊涂,心生歹念盗窃他人财物……”

比赛现场气氛紧张严肃,3个学校学生也演得有板有眼,“审判员”严肃公正,“公诉人”慷慨陈词,“辩护人”激昂雄辩,“被告人”、“证人”尽责出场,一堂堂精彩的庭审呈现在大家的面前,而台下的评委、学生和家长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台上的一言一行。

“审判长”宋琳是参加该次比赛的一名高二学生,她说:“通过身临其境的审理案件,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真切和庄严,特别是穿上了法官袍在法庭上时,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运用法律打击犯罪,伸张正义。”

参加“模拟法庭”比赛听审的学生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是他们成长以来第一次与庄严的法庭庭审相接触,特别有意义,不仅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更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

“让孩子们亲临法庭,亲自参与法庭审理活动,是为了让他们更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力,让他们学会明辨是非、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莆田五中的一名老师说道,为了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能够顺利上演,该校13名学生特别上心,还自发组织练习。

“单调的法律说教,往往让孩子难以提起兴趣,几分钟不到就坐不住。”担任这次大赛的评委徐法官也表示,让学生亲自体验并自导自演法庭审判,通过模拟审判进行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体验法律的威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黄知岸/文 蔡新添/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