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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基地厂房已被拆除,机械在施工中 东南网莆田5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李妙珠 王龙风)近日,村民郭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称莆田涵江白塘镇显应村村委会强租村民农田,搭建养鸭厂;因环保整治,政府要求拆除鸭厂,结果反而重修扩建;如今,又对养鸭厂进行非法征迁补偿。【留言详情】 对此,显应村村支书郭玉煌表示,当初租用土地时,确实没有同村民签订协议,但均征得村民同意。涵江区白塘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陈金耀表示,当时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拆除生产基地上的建筑物,而如今的征迁补偿,是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的。 ![]() 现场 村民: 村委会强租村民农田建鸭厂 未拆毁又获赔 郭先生对东南网记者说,1995年,涵江白塘镇显应村村委会在未与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的情况下,就强租村民农田搭建房屋办鸭厂,“这属非法行为。”郭先生说,2012年,涵江区进行环保整治,政府要求拆除鸭厂,并对鸭厂法定代表人进行相应补偿。 “但该鸭厂不但没有拆除,村委会反而对其重修扩建后,又转租给其他企业。”郭先生说,2014年,因白塘路修建需要,鸭厂部分厂房被征用,白塘镇政府对其再次进行补偿。“原来被要求拆除的建筑物现在怎么能再次补偿,这不是违法吗?而对我们村民的土地补偿,他们却只字未提。”郭先生对此不满道。 “我们去找白塘镇政府,他们说是按政策进行补偿,但又不肯把政策公布于众。”郭先生希望,相关部门查清此事,收回给鸭厂法定代表人的征迁补偿,并收回属于农民的农田,他们不愿再将农田出租给他人。 ![]() 营业执照 部门: 租地均征得村民同意 补偿按相关文件进行 “当初租用土地时,确实没有同村民签订协议,但均征得村民同意。而且每年12月至1月份发放租金时,村民都没提出过异议。”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显应村村支部书记郭玉煌介绍,当年的养鸭厂是莆田市涵江区显应副食品生产基地,占地约20亩,是村里向五六十户村民租用的,租期10年,到期续租,租金为每年1000斤稻谷的价格。而该基地主营鸡、鸭、鱼等养殖,是当时政府支持地方发展的项目,具有营业执照等证件,并非村民所言的非法搭建。 涵江区白塘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陈金耀向东南网记者提供了该生产基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莆田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办公室多次发放资金扶持生产基地发展的文件资料。“这个副食品基地在涵江区、莆田市、省里都有相应的文件报告,且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陈金耀说。 2012年,白塘镇被列为禁养区。对于该生产基地停止养殖后,却未拆除一事,陈金耀解释,当时并没有强制要求拆除生产基地上的建筑物,停止养殖后,可选择保留建筑物也可自行拆除,由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该生产基地有两个股东,当时一个选择保留,一个选择自行拆除,当时拆除也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白塘镇政府一工作人员补充说。 陈金耀介绍,2014年因修建白塘路,部分厂房被征用,修路征用到厂房的面积约10亩,按照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赔偿按土地和建筑物分离的形式进行。厂房所用土地的补偿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按照每亩36800元的标准进行,厂房则按货币补偿的形式,补偿给生产基地的股东。 “目前,绝大部分的村民都已领取补偿款,仅剩这一户(郭先生)。村委会多次通知他前来领取,但他一直不肯来。当时征地时都有召开过会议,也有公告公示。”郭玉煌说。 至于郭先生提出要将土地收回,不想续租的要求。郭玉煌表示,“现在剩余的厂房所占面积有10亩左右,涉及到该户的也就只有几分地,村民想要收回可以,但是需要集体商讨,其他村民都同意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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