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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医院被指两次医学报告不一 回应:诊断结果在医学允许范围内

2016-06-14 12:41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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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涵江医院DR诊断报告

东南网莆田6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王龙风)日前,黄先生拨打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自己被人殴打致伤,前往莆田涵江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结果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可之后去上级医院检查,以及用假名在涵江医院再次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却都是“右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同一个人用不同名字,检查结果为什么不一样?”黄先生提出质疑。6月12日,涵江医院医务科科长洪先生对此回复,骨折只是统称,粉碎性骨折也是骨折的一种,医生写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也是在医学允许的范围内。

5月23日,黄先生用假名在涵江医院检查的DR诊断报告

反映:

同一个人不同名字,检查结果为何不同

黄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4月28日,自己被人殴打致伤,之后被送往莆田涵江医院就诊。4月29日,涵江医院DR诊断报告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左侧尺桡骨未见明确骨折及脱位和右踝关节平片未见明确骨折及脱位。当天,涵江医院提供的入院记录里也写着“脑震荡、额部头皮裂伤、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和全身多处挫擦伤等症状”。

黄先生说,后因对医生的言行及治疗产生怀疑,5月23日,他在涵江医院再次拍片,“不过这次,我并没有填写自己的真实名字,结果影像学诊断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黄先生说,5月25日,他如实填写姓名,涵江医院拍片结果又变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

“5月23日、25日两次不同的诊断结果,出自同一医生。”黄先生说,5月26日,他用真名再次在涵江医院复查,结果还是“右手食指近节指骨骨折”。当天,他还前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急诊科,做右手食指专项检查,结果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

黄先生说,5月23日拍片结果出来后,他已不敢在涵江医院继续治疗。5月31日,他再次前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做检查,结果又发现右胫骨下段多发骨折。“自发现检查结果不一样,我就多次找涵江医院交涉,希望医院出具真实诊断报告交由法医做伤情鉴定,并对医生报告前后不一致作解释,但医院纪检部和纠纷办态度冷漠,说‘随我怎么告’,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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