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荔城西洪村被反映违建续:村民可向村里反映

2016-07-18 17:13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郭某珍(左)与郭某仁(右)合墙而建

郭某泉所建地梁被填土复耕

相关报道:

《莆田荔城西洪村被反映抢建成风 黄石镇政府回复》

东南网莆田7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实习生 李剑军)7月6日,东南网报道“莆田荔城西洪村被反映抢建成风”一事。近日,村民郭先生再次向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此事,并称该村还存在非法买卖土地现象。【留言详情】7月15日下午,东南网记者前往黄石镇西洪村,看到被反映人郭某仁和郭某珍合墙而建的四层房屋框架已停工,郭某泉所建地梁被填土复耕。郭某泉的妻子承认所建地是向亲戚购买的,但强调“购买的是宅地”。西洪村村主任对此也表示,原先村里规划时确实将该地块定为宅地。

被反映人:

建房子,只为给儿子成家用

郭某珍告诉东南网记者,其房屋所建地原为土木结构老房子,用于加工米粉,后倒塌,于是进行翻建。发生火灾的老房子在另一处,也是两层土木结构,但面积只有十几平方米。“我二儿子现在31岁了,还没有成家,所以建房子只为给儿子成家用。”郭某珍说,因为老房子不能住人,这些年他们一直借住在亲戚家里。

东南网记者从周边村民了解到,郭某珍另一处旧房发生火灾至今已有十年左右,因旧房太小不能住人,郭某珍于是跟邻居郭某仁合墙建新房。“我的宅地只有20平方米左右,如果不是跟他(郭某仁)一起合墙建,根本就没办法建。”郭某珍说,因面积太小,只能一间一层。

郭某泉老婆吴女士承认,其地梁所建地确实是向亲戚购买的,但强调“购买的地块为宅地,并非田地”。“那个地块原来是郭某开的,因为郭某开与邻居有矛盾,经常吵架,而且郭某开在黄石镇上有套房,我们家老房子又很破旧,所以就向他买了那个地块,准备建房子,不承想招人举报。”吴女士说。

西洪村:

村民有意见,可向村里反映

西洪村村主任李国发告诉东南网记者,郭某珍新房所建地原为土木结构米粉加工间,后成危房倒塌,而郭某仁旧房与郭某珍米粉加工间为合墙结构,使得郭某仁旧房也成为危房,于是郭某仁将旧房拆掉翻建。目前,村里已让他们两户人家停建,但考虑两家实际情况,予以保留,并督促尽快完善建房审批手续。

至于郭某泉所建地,李国发表示,原先村里规划时将该地块定为宅地,但此前未盖有房子,所以为杂地。但四周已建有房子,因此村里视该地块为宅地。“因为政府没有确权,所以没有相关证件。”李国发说,目前,他们也已经对郭某泉所建地梁进行填土复耕。对于郭某泉与郭某开私下买卖宅地一事,西洪村村支书林文洪表示,村里事先并不知情。

据西洪村村干部介绍,西洪村内旧房多为土木结构,一旦台风暴雨,危及村民人身安全。“所以村里有发现危房,就坚决拆掉。但拆掉后,政府又不能审批,村里工作也很难做。”李国发表示,若村民有意见,可向村里反映,村里将出面协调。

郭某仁所建房屋第四层上方楼板被敲出一个窟窿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