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小货车逆向行驶摩托车连续变道 危险!

2016-08-05 17:02  朱琪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事故现场

东南网莆田8月5日讯(通讯员 朱琪)8月3日10时30分许,在莆田城厢区联创广场门口,一辆小货车和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根据现场民警反馈的现场图来看,小货车当时处于逆行状态,与正从联创停车场开出来的小车相撞。

据了解,小货车司机黄某贪图方便,驾驶车辆沿荔园路辅道逆向行驶时,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

城厢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逆向行驶危害大,切莫为了图一时的便利。

相关新闻:

竟然这样变道,危险!

视频截图

东南网莆田8月5日讯(通讯员 朱琪)7月29日17时47分许,在莆田城厢区万隆古玩城附近,一辆摩托车与小车发生碰撞事故。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摩托车当时正在变道转弯,从侧方与一辆直行的小车相撞。

据了解,7月29日17时49分许,梁某驾驶着摩托车载着一名乘客行驶在道路最右侧,由于准备在前方进行左拐弯,梁某于是进行变道。可是在变道时,梁某驾驶的摩托车速度较快且没有逐一进行变道,结果与侧方陈某驾驶的一辆正在直行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梁某与乘客并无受伤。

城厢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日常行车在变道时,要注意后方车辆,另外不要为了一时方便而连续变道。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