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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双洋蓝宝湾小区未验收就交房 住建局:业主自愿

2016-08-08 18:43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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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在小区内的公告

东南网莆田8月8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近日,市民郑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称莆田市涵江区双洋蓝宝湾小区在未完成消防验收和规划验收的情况下,便通知业主前往收房。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却仍纵容开发商违规交房。【留言详情】对此,涵江区住建局办公室游主任表示,按相关条例规定,房屋需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但当地业主不喜欢在农历七月份交房,经双方协商,业主自己愿意提前交房,非强迫。”

业主反映:

相关部门纵容小区未经验收即交房

郑先生介绍,2012年5月份,他在莆田涵江区双洋蓝宝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房,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业主使用”。可之后,因开发商资金问题导致工程停工,经当地政府部门协商,最后由施工方负责扫尾工程,以使双洋蓝宝湾小区达到验收标准。7月25日,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和龙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通知业主收房。

“去了之后,我们发现小区的消防和规划等验收工作未完成,且水、电、天然气,以及大门和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也未竣工,还不具备交房条件。”郑先生担心,现在让业主收房进行装修,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会影响到小区的验收工作,甚至影响日后房产办证事宜。

郑先生说,部分业主拒绝收房,并将此事反映至当地住建部门,“可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后,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仍纵容开发商违规交房,使业主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证。”

另外,郑先生还反映,称施工方收买小区数名业主成立业主自救委员会,并以委员会的名义,让业主们上交10000元作为自救金。“虽然他们承诺这10000元用于抵扣日后的契税,但我们还是担心日后难以兑现。”郑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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