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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浅水湾荔苑小区加装电梯引纠纷:物业被指欺骗业主

2016-09-01 13:41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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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后附加条件“多层不设电梯”

物业:

可以说违约,也可以说没违约

对此,该小区物业莆田市名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任廖太文称,电梯安装许可证早在2012年就开始着手办理,在获得2/3业主同意的基础上,按照程序流程办理下来。“安装电梯物业不用出资,所以入户摸底时,是委托他人去做的。”廖太文说。至于委托他人入户摸底,是否是业主签字,家属签字能否作数等问题,廖太文表示:“可能不全是业主签字,可能有些是(业主)家属代签,但是否作数,规划局也已将许可证办理下来。”

购房合同附加条件说明不安装电梯,如今又开始安装电梯,是否违约?“可以说是违约,也可以说是没有违约。”廖太文称,因为有政策出台说多层楼房可以增设电梯,且又征得2/3业主的同意,还有安装电梯的许可证,程序都很完整。“住在高层楼的业主是我们的业主,住在低层楼的业主也是我们的业主,高层楼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低层楼业主不同意增设电梯,我们怎么办?只能是征求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廖太文说。

在采访中,东南网记者从物业公司了解到,浅水湾荔苑小区共有10栋楼,其中一号楼、二号楼和十号楼为多层楼房,因十号楼为二期建设工程,已安装有电梯,因此一号楼和二号楼才申请增设电梯。一号楼共有7层、3个梯位,每个梯位有12户人家,共计36户。根据业主提供的一份“一号楼反对安装电梯业主签名”名单(落款时间为8月20日)显示,共有13户业主签名反对,占了一号楼三分之一多,其中涉及四五层的业主。

对此,廖太文表示,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已经交了钱,肯定是要增设电梯的。“之前,同意签字的(业主),现在又变卦了,这种情况我们也没办法。因为我们没有权利去让他们不要设电梯,只能让那些人走法律程序。”廖太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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