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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水价拟上调 最终方案将于11月1日实施

2016-09-07 15: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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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昨日,莆田市物价局召开了莆田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社会各界共21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其中有7名听证代表反对调高莆田市区自来水价格。

据莆田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莆田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各拟出了两种方案供听证代表商议,最终方案会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将在今年11月1日实施。

【调整方案】市区自来水价格:第一阶梯涨到1.95元或2元/吨

污水处理费:户均每月多缴3元

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听证会,还就莆田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进行了听证。

方案一:调整为居民用水0.95元/吨、非居民用水1.40元/吨;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用水1.20元/吨。

方案二:调整为居民用水1.00元/吨、非居民用水1.40元/吨;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用水0.90元/吨、非居民用水1.20元/吨。

据悉,目前莆田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8元/吨(不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水)。若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市区85%的居民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按收费标准0.95元/吨、户均用水20吨计算)支出3元左右。

听证代表:管网漏损率高 不应由市民买单

莆田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价主要因三个方面的因素,即补偿成本的需要;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服务、推进供水设施建设。

记者从莆田市物价局获悉,参加此次听证会的,共有来自社会各界的21名听证代表。其中,共有7名听证代表反对调高莆田市区自来水价格。

城厢区国税局戴先生认为,莆田市自来水公司是国有公共服务企业,大部分的资金投资都是由政府出资。按照相关法律,国有企业的利润率不应大于6%,但本次调整的水价,是按照8%的企业利润率进行调整。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白律师表示,根据提供的听证会材料,莆田市自来水公司和涵江区自来水公司近三年平均实际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在33.55%和25.86%,远大于省政府规定的17%的要求。“企业应该首先完善管网建设,并进行严格维护。漏损率较高导致的损失,不应由市民来买单。”白律师说。其余5名听证代表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记者从会上获悉,还有一些听证会代表表示,即使要提高水价,第一阶梯的价格也不应该做调整,其他阶梯用水价格和水量,应实行“价低量高”原则。

相关人士称,此次听证会后,他们会收集、整理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拟调整的方案进行重新审核。新方案拟定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调价方案将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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