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进度: 春节前组织集中重建户搬入新居 此外,通知还要求认真核准重建对象: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民政、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对农房倒损情况进行核查,并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因灾倒房、危房重建对象由受灾户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批确定;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搬迁重建对象由受灾户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批确定;集中重建点选址由规划部门负责把关。 最后,通知强调,按时完成重建进度。9月底所有集中重建点必须完成“三通一平”,全部实现开工;10月底前争取集中重建的住房建成一层以上;11月底,集中重建的主体工程基本竣工并完成验收;元旦前具备入住条件,部分集中重建户陆续分批入住;春节前组织集中重建户全部搬入新居。分散重建的进度安排必须提前,多层公寓楼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竣工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抓紧,加快进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