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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其公布的今年第二季度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中,莆田共有三家企业上榜,分别为福建省仙游名宴大酒店有限公司、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63300元、70100元、30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福建省仙游名宴大酒店有限公司,场所第一至第三层未经消防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莆田仙游消防大队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并处罚款63300元。 6月份,消防部门在对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仙游县鲤南中兴保障房小区1、2、3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中,发现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莆田消防支队对其作出罚款70100元的处罚。 此外,消防部门在对莆田市佳宜电子有限公2厂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中,发现该项目设计单位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涵江消防大队给予该公司罚款30000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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