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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9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 陈培清)日前,本网一则《市民:网购到“三无”月饼 本地食药监部门不能处理?》的新闻引发了广大网购达人们的热议。如今,互联网+时代, 网购能给人带来无限的便利,足不出户,宅在家里,手指轻轻一点,就能买到自己心仪的食品。但万一购买到不合格的食品,面对虚拟的商家,你如何讨个说法,维护自身权益,轻松购物的背后也可能引来维权的烦恼,该怎么办? 据莆田市城厢区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城厢区食药监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网购食品遇到食品消费纠纷时,要保存好票证及证据。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收货时要比其他普通商品更为谨慎,应在快递人员在场时,进行拆包验货,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或录像,在发现食品有不合格时,可以通过向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中的类似“店小二”进行维权,或者将所取的视频及照片材料上传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直接拨打“区号+12331”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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