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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学苑华府一业主违规改造房屋被投诉

2016-10-15 10:16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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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苑华府

东南网莆田10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近日,网友赵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称其楼上业主违规改造房屋,其多次向荔城区住建局和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映,均得不到解决。【留言详情】对此,荔城区住建局回复称,与荔城区城管执法局前往执法过,但未取得成效。荔城城管执法局表示,经调查,室内装修不是执法局管辖范围。东南网记者了解到,荔城区住建局已将此事上报荔城区分管领导,之后由区里统一协调。

楼下业主:楼上业主违规改造房屋,拒不整改

楼上业主:征得楼下业主同意后,才开始装修

赵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他是莆田荔城东大路学苑华府小区的业主,其楼上业主唐女士违规改造房屋,在没有承重墙的客厅违规搭建三堵墙,并将套房内原厨房也改造成房间。“原来套房的格局是三房一厅一厨,现在她将客厅和厨房也改造成房间,变成有五间房间,而且是在我楼下没有承重墙的楼板上砌墙改造,这样会渐渐地把我家天花板压垂下来,对我家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赵先生说,今年七月唐女士家开始装修时,他就有与她沟通,但她都不予理会。之后,他将该情况反映给荔城区住建局和城管执法局,也都得不到解决。

“我只在客厅围了一个小间做书房,其他地方都没动过,而且在砌墙之前,我已跟楼下的沟通过,在征得楼下业主同意后才开始装修。但在砌完墙后,楼下业主又不同意了,于是我就将原来砌到天花板的墙拆到1.2米高的位置。”业主唐女士说。

对此,学苑华府物业鑫安泰物业有限公司主任胡女士表示,荔城区住建局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已转达给业主唐女士,因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对其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之后,唐女士将原来砌到天花板的围墙拆到1.2米高,并用木板和铝合金材料装修。因断电断水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现已恢复供水供电。

唐女士室内改造(荔城区执法局供图)

住建局:与执法局前往执法过,但未取得成效

执法局:不在职能范围内,责任在住建局

针对此事,荔城区住建局分管的王副局长表示,接到投诉件后,该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该业主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因此第一时间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物业要求该业主立即整改并恢复原状。同时,也将此事提请荔城区效能办转报荔城区城管执法局,由城管执法局前往执法。

“8月份的时候,在荔城区效能办的牵头下,区住建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前往现场执法。但由于业主不在,执法没有取得成效。”王副局长说,由于业主不配合部门执法,因此对其采取限制供电的手段。

随后,东南网记者就此事采访荔城区城管执法局。但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后,发现此事不在执法局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没处理。之后,荔城区效能办要求荔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荔城区住建局联合前往执法,但由于该业主不在,因此没有执法。

荔城区城管执法局法制室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因此,室内装饰装修是属于住建局管辖的,不属于城管执法局管辖,不在城管执法局的职能(范围内),执法局是不会去做的。”该工作人员说。

“但是如果有需要配合的话,我们是可以配合他们去执法,但他们(荔城住建局)还是作为主体单位,责任在他们(荔城住建局)。”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对此,荔城区住建局王副局长表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在住宅装修过程中,在室内搭建建筑物,我们对其的解读是应该由城市执法部门来对其进行整改并对其处罚。但可能执法局对条款的解读不一样,所以他们表示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两个部门之间已经积极作为了,但是没有得到有效的成果,所以只能将此事上报区分管领导,由区里统一协调,双方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尽快解决这个矛盾。”王副局长说,目前已经将此事上报区分管领导。

唐女士室内改造(荔城区执法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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