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秀屿实验中学强迫学生参加春季高考? 回应:反映不实

2016-10-25 11:14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0月25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昨日,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称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为提高学校的升学率,强迫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留言详情】

今日上午,东南网记者前往秀屿区实验中学随机采访数名高三学生,他们表示还未接到报考通知,但也有的学生表示,艺术类学生有提到报考的事。

针对此事,秀屿区教育局回应,经调查该校没有发现“班主任通知本班成绩靠后的学生强制参加春季高考”的情况。且据了解,2017年福建省高考报名工作尚未启动,相关文件精神尚未下达,该校目前并未对高考报名作任何部署。

关于“莆田秀屿区实验中学强迫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的答复

2016年10月24日,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接到关于举报“莆田秀屿区实验中学强迫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的信访件后。我局已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的情况:

在收到秀屿区实验中学高三学生的投诉之后,我局委派中教股经办人深入学校,走访学校负责人、毕业班任课教师及部分学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班主任通知本班成绩靠后的学生强制参加春季高考”的情况。据了解,2017年福建省高考报名工作尚未启动,相关文件精神尚未下达,该校目前并未对高考报名作任何部署。

二、处理意见:

根据往年上级有关高考报名工作的文件规定,每年的高三学生均有二次参加高考的机会(即春季“小高考”和夏季全国高考),在每位学生自愿原则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之后,若未被高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不愿就读的,依然可以兼报参加夏季全国高考,实际上是给每位考生增加一次高考的机会。

综上所述,该位学生反映被“剥夺参加高考的权利”的反映不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及时沟通,在报名工作启动后,督促学校规范高考报名程序,广泛宣传高招政策,决不允许出现强制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的现象。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4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