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浅水湾陶源小区楼顶违建续:为何总是屡禁不止?

2016-11-17 10: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5号楼顶楼

顶楼还有住人

东南网莆田1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今年9月,东南网报道莆田浅水湾陶源小区顶楼违建,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两违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受理。近日,有网友再次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该小区顶楼存在违建现象。【留言详情

近日,东南网记者再次来到莆田浅水湾陶源小区,发现小区内有不少楼顶都存在加盖的现象,甚至安装防盗网、防盗门。

浅水湾陶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第20层是楼中楼,因此楼顶有部分面积有产权证,但也有部分是违建。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村建站黄站长表示,此前已执法过。若业主发现有人再次违建,可向区两违办反映,届时他们将再次前往核实,若确实存在违建行为,将再次前往执法。

为何小区楼顶违建问题总是屡禁不止?黄站长表示,若要减少小区楼顶违建,需要小区物业配合,监管到位,不让装修材料进入小区。“但他们(物业)就是让材料进场了,而且在业主违建的时候不举报,等到建好了才反映,这时去执法,成本就很高了。”黄站长说。

6号楼顶楼违建执法后(荔城区两违办提供)

 

15号楼2002室执法前(荔城区两违办提供)

 

15号楼2002室执法后(荔城区两违办提供)

 

15号楼2005室执法前(荔城区两违办提供)

 

15号楼2005室执法后(荔城区两违办提供)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