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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女枪手”替考一时大意填了真名被发现

2016-12-22 17: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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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日,莆田警方破获了全市首例代替考试案件,4名涉嫌考试作弊的当事人目前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30日,在莆田五中考场举行的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一位负责监考的老师在巡视考场时发现,一名考生的样貌与准考证上的照片不大一致,有很大的替考嫌疑。因为只是怀疑,该老师并没有声张。后来,在签考生签到表时,监考老师又特别留意了这名有替考嫌疑考生的签名,意外发现,该考生签的名字并非准考证上考生的名字。

一时的大意,也让这个“枪手”彻底露了馅。随后,该考点的负责人向警方报了案。

据警方介绍,当初教育部门报案时,初步确认只有两名嫌疑人,其中被替考的考生名叫邹某,女,替考的考生名叫尤某。不过民警着手调查时,又意外从考场监控视频发现,29日时,另有两名嫌疑人替邹某参加两次考试。很快,警方就传唤了涉案的4名嫌疑人,4人也对考试作弊的事实供认不讳。邹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莆田警方也依照相关法律对其处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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