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律师代理申诉办公室

2017-01-09 22:48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值班律师参与工作

东南网莆田1月9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涉法涉诉信访“案结事不了”现象不仅损害法律的权威,也助长部分人“信访不信法”的心理,不利于社会安定稳定。近日,在莆田市城厢区委政法委的牵头指导下,城厢区检察院律师代理申诉办公室在该院设立,充分发挥律师作用,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为律师和涉法涉诉信访人搭建沟通对接平台,促使信访人由访转诉。

据了解,城厢区检察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适用范围主要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请求检察机关进行国家赔偿的;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要求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反映审判人员在审判程序中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反映人民法院刑罚执行、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要求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以及其他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等。

该院律师代理申诉办公室将安排律师值班,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疑惑;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代为提出申诉;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调查核实案情的基础上,帮助信访人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的,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对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司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信访人,可以帮助其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我们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就是要为律师提供方便,发挥律师的作用,通过参与化解或代理申诉的方式,为信访人提供帮助,尽量引导、促使信访人由访转诉,推进莆田法治社会的建设。”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徐金模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