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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碧桂园房地产项目木工反映被欠薪 谁是责任方?

2017-02-15 11: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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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为了能拿到工钱,我们从去年腊月二十八就从四川省赶来莆田,结果不仅没法回家过年,至今也没拿到一分钱。”近日,来自四川省宜宾市的张先生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自己于2015年3月来到莆田碧桂园房地产项目做木工,2016年8月份工程完工,但至今仍余9万元工资未结算。

东南网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已支付工程款的数额以及究竟谁是责任方,木工班组组长、劳务总包和劳务公司三方各执一词。此外,莆田北岸住建部门经调查了解,此事并非简单的欠薪案件,涉及工程量、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和诈骗等问题。据了解,北岸人社局已将此事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民工:

为讨薪无法回家过年,至今工资仍未结清

张先生介绍,2015年3月份,他同父母一起在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碧桂园房地产项目做木工。2016年8月份工程完工,三人工资总计13万多元,扣去已拿到的4万多元,目前尚有9万元工资未结算。“工程完工的时候,劳务总包余某说钱还没下来,但(2016年)年底会结算,所以我们只拿了路费就回家。”

一直到春节前夕,张先生仍未拿到工资,便于去年腊月二十八同十几名老乡一起来到莆田,希望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没想到的是,至今问题仍未解决。“那是我们两年的血汗钱。为了讨薪,我们没办法回家过年,现在孩子开学了要交学费,我们也只能找亲戚借路费先带孩子回去上学。”张先生为此感到有些无助。

2017年1月份,部门介入调解后,汤某所写的承诺书

采访:

是否已支付828.85万元,双方各执一词

木工班组负责人之一张华告诉东南网记者,木工班组是他同汤某一起负责的,负责的是莆田碧桂园三标段货量区高层16至18#楼的工程,总工程款共计883.5万元,目前已收到劳务总包余某付款760万元。据悉,该工地劳务公司是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分包给中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张华说,2017年1月份,劳务总包余某带着几个班组组长到当地政府部门寻求帮忙,讨要工资。经政府部门协调,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38.85万元给木工班组,同时劳务总包余某承诺年底再支付30万元,而余下的款项则年后开工结算。

“但到(2016年)年底了,余某并未履行承诺,现在也不肯出面解决,我们只能寻求政府部门和劳务公司帮忙,让余某出面来解决此事。”张先生说。

东南网记者致电劳务总包余某。余某表示,自己平时都是直接同汤某联系,否认自己曾许诺过汤某或张华2016年年底再支付30万元,并强调,目前他已支付给木工组工程款有790万元非760万元,而790万元加上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的38.85万元刚好共计828.85万元。“我已经把收据移交给(当地)政府。”余某说。

对此,汤某明确表示,自己同张先生收到余某的工程款就只有760万元。

但根据张华提供的“莆田碧桂园三标段(16至18)号楼”木工结算单显示,已支付生活费795万元,尚欠工资款88.5万元。结算单下方有汤某和余某的签名。汤某对此表示,这结算单的795万元是先写的,1月24日,张华前往同余某对账,让余某支付到790万元,但对方已回老家过年。“目前,我们也将领款单提交给政府部门。”张华说。

木工结算单

公司:

目前已超额支付工程款,需劳务总包出面解决

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项目部监管人员张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按照公司同劳务总包余某的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公司支付90%的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8%的工程款。目前,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按合同,公司已支付给余某90%的工程款。

2017年1月份,余某同几个班组找政府部门,在部门的协调下,公司再支付250万元给木工和钢筋等班组,以支付民工工资,当时几个班组也分别写下承诺书,承认所有工程的劳务人员工资已全部结清。不承想,春节前夕,又有工人前来讨薪。

“目前,公司已经超额支付工程款给余某,若进行对账结算,可能已经达到100%的工程款。” 张先生说,公司可以垫付民工工资,但需要余某出面把帐算清,并确认签字该款项,否则公司日后不堪其扰。据其透露,目前,该项目部已派工作人员前往浙江绍兴寻找余某,以解决此事。

部门:

非简单的欠薪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建管业工作人员许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春节期间,接到群众反映后,局里领导非常重视,组织劳动、人社和信访等部门开会协商解决此事。经调查了解,此事并非简单的欠薪案件,涉及工程量、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和诈骗等问题,因住建局无执法权,目前主要由劳动部门在着手处理。

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杨先生表示,目前此事已发函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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