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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装修房屋却遭拆除 莆田荔城新度镇:无审批翻建

2017-02-27 17:51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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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实习生 徐嘉馨)“去年,我家一处老房子因受台风影响,屋顶被刮坏,我们便对屋顶、墙体和窗户进行重新装修,不承想房屋却遭到部门拆除。”近日,莆田荔城区新度镇大坂村村民陈女士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对此,荔城区新度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房屋原系无证养殖场,按照规定被取缔关闭,但未拆除。去年当事人未经审批进行翻建,故房屋被拆除。就此事,律师建议,陈女士可尝试提起行政诉讼。

陈女士介绍,自家房屋搭建在壶公山半山腰上,至今已有二三十年之久。去年6月份左右,受台风影响,房屋屋顶被刮坏,他们便将屋顶由石棉瓦更换成铁皮。同年8月份,因计划经营农家乐,他们又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并更换窗户。不承想,2017年1月25日,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们的房屋被拆除了。“我们只是对房屋进行装修,这样也要被拆除,这是为什么?”陈女士感到不解和气愤。

对此,莆田荔城区新度镇分管村建的负责人余先生回复,陈女士该处房屋原用于养殖使用,后莆田市进行畜禽养殖整治,该处属于无证畜禽养殖场,按照规定被取缔关闭,但未拆除。去年,当事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对该房子进行重新翻建,故被认定为“两违”建筑。此外,陈女士在新度镇大坂村还有一套三层半的砖头房,故2017年1月25日将该房屋拆除。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全面推进做好‘两违’整治工作,凡是我们有巡查到的违规建设,都会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并不针对个人。我们事前也有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如果陈女士有疑义,可以随时向我们反映。”余先生说。

就此事,东南网记者咨询莆田相关律师。律师表示,陈女士反映的情况涉及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问题,建议陈女士可尝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对方的强拆行为违法,进而再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即行政机关需举证证明涉案房屋为违章建筑,并己履行行政强制前的限期拆除通知、催告程序,否则应认定为行政强制行为违法。需要注意的是,陈女士提起行政诉讼需在对方作出强拆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且对于造成的损失事实需提供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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