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
基本情况:2016年5月,消费者付先生在淘宝网购物时,在某网店看中了一双鞋子,当时网页上宣传“最后一天,清仓甩卖”,付先生觉得机会难得,当下便付款购买了两双鞋子,价值336元。几日过后,付先生收到鞋子,准备确认收货时,无意之中发现该款鞋子仍以“最后一天,清仓甩卖”进行宣传,且价格不变。 调解过程:荔城区西天尾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发现,该鞋店确实存在虚假宣传和故意误导消费者的问题。经工商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店家承认错误,及时撤下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用语,并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 案例分析: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虚假或者引入误解的宣传。本案中经营者连续多日在网页上挂出“最后一天,清仓甩卖”的宣传用语,借此吸引和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该行为已经涉嫌欺诈。 消费提示:一些商家为了开展促销活动,经常使用一些夸张、虚假的广告词,如“最后一天,清仓甩卖”、“合同期满,一件不留”等。消费者很容易就被这些宣传吸引,一头扎进店里抢购。而实际上,这“最后一天”短则几天,长则数月。面对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把握好两点:一是理性购物,按照个人实际需求选购商品或者服务;二是保持清醒,在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再考虑价格或其他优惠条件。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